2023-04-28 12:39:16
上海市国动办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开班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编制自治区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情况;依法对城市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重要经济目标应急抢险抢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定和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组织实施防空袭警报试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无线电台站使用与管理;协调指导建立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机制。
(四)组织制定自治区本级及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督导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落实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制定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专项演习;监督指导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拟定和落实各种保障方案。
(五)负责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全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制定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参与审查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指导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维护管理和定额管理工作。
(六)制定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人员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组训计划并督导落实。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七)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生产。
(九)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平战结合工作。
(十)战时协调建立人民防空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挥群众疏散掩蔽,发放空袭警报,实行灯火管制;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一)负责组织指挥工程维护管理,在战时和发生突发事件时为各级领导开展组织指挥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
(十二)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https://www.zvxcnvgmh.com/